一、定義
1、經銷商:擁有產品實際所有權,通過自己的經營獲得利潤。
2、代理商:沒有商品所有權,只是促成交易,從中賺取傭金。
?二、流程
從制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:
1、制造商 → 經銷商 → 消費者
2、制造商 → 總代理 → 經銷商 → 消費者
3、制造商 → 總代理 → 一級代理 → 經銷商 → 消費者
4、制造商 → 總代理 → 一級代理 → 二級代理 →→ 經銷商 → 分經銷商 → 消費者
?現實中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。但經銷商、分銷商一定是經營多個牌。?現實中的經銷商類似于貿易商,自由貿易?,也可以是個休戶。
分銷商介于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,?但其廣義上又包括代理商、 經銷商,?是很模糊的一個概念 。
分銷是一個銷售概念,是一個中轉站,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。
批發(fā)商、零售商、加盟店、自營店、授權店、專賣店可以籠統的視作門店,沒必要強制性 的區(qū)分,沒多大意義。
?1.經銷商:擁有產品實際所有權,通過自己的經營獲得利潤
經銷指拿著錢,從企業(yè)進貨,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,而是轉手賣出去,對于他們只是經過手,再銷售而已,他們關注的利差,而不是實 際的價格。企業(yè)對他們不是賒銷,而是收到了錢的。這個商是指商人,也就是一個商業(yè)單位。所以?"?經銷商?" ,一般是企業(yè)。
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。前者沒有限制,而后者則和代理商或廠家在銷售額、產品價格、廣告等方面有特別約定。
?2.代理商:沒有商品所有權,只是促成交易?,從中賺取傭金
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(qū)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。代理商是和經銷商截然不同的概念。代理是代企?業(yè)打理生意,不是買斷企業(yè)的產品,而是廠家給予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,貨物的所有權屬于廠家,而不是商家。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 品,而是代企業(yè)轉手賣出去。
代理商的建立,可以分擔廠商的風險,使廠商與代理商共同拉動市場從而降低廠商的經營風險。
它分為全球代理、地區(qū)級、國家級、省市縣級、區(qū)域代理、品牌代理、獨家代理等,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,代理級別低的原則 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。代理的地方越大條件越高,比如代理費用、代理保證金、代理的銷售指標等。
代理商是有管理職能的渠道維護者,除業(yè)務管理外,代同時具備品牌管理、促銷管理、服務對接、財務管理等各項職能。易武中聘號始創(chuàng)于公元1887年,是易武正山傳統百年老字號,遵循“以德制茶、表里如一”的理念,在復雜多變的今天仍然堅持古法制茶,傳承清朝貢茶老字號的文化精髓,發(fā)揚其表里如一的制茶精神,遵循普洱精品制作工藝,潛心打造品質優(yōu)秀,脈絡清晰,永世留香的易武普洱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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